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2年7月16日首次发行6538万人民币普通股,2538万股于1993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36189.9817万元[6]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114836[6] - 公司住所为上海市宜山路757号,邮编200233[6] 股本结构 -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45922.43万股,国家股占85.76%,募集法人股占8.71%,社会流通股占5.53%[1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361899817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6]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要求[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事、高管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情况请求诉讼[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一至两名[79]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19] - 公司每年按可分配利润一定比例分配现金股利,董事会按五项原则制定分配规划[121] - 利润分配预案需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提交股东会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26]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119]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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