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60063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许多奇)
东方明珠东方明珠(SH:600637)2025-12-05 10:31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及亲属不具独立性[2] - 在持股5%以上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亲属不具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符要求[3] 不良记录判定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其他条件 - 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3]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3]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