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60063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功润)
东方明珠东方明珠(SH:600637)2025-12-05 10:3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候选人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2] - 需参加上交所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4]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的人员无独立性[4] 不良记录情形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4] -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4]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