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炼石(00069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炼石航空炼石航空(SZ:000697)2025-12-05 10:17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信息披露制度于2025年12月5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1]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应向所有投资者公平、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2][3]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直接责任[8] 信息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6]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报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4] - 半年报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4] - 季报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4] 定期报告变更规定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并明确变更后时间[15] 定期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会计数据等多项内容[15] - 半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会计数据等内容,特定情形需审计[15][18] - 季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会计数据等,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6][19] 业绩预告规定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等七种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19]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等三种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十五日内预告[20] 非标准审计意见处理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20][21]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23] 可转换债券披露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需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转股价格等内容[21] 股东相关信息披露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告知公司[28]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9] 股东会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发通知[33]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当日披露股东会决议公告[33]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日期至少二个交易日之前发布通知[33] 临时报告披露 - 公司应及时向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临时报告及相关备查文件[24] 重大事项披露进展 - 筹划重大事项可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25]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重大事项[25] 权益变动披露 - 涉及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5]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7] 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需及时披露[45] 异常波动披露 - 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公司应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告[41] 募集资金项目变更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自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5] 利润分配方案披露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应及时披露方案内容[45] 资产减值准备披露 -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达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时应及时披露[48] 股东关联人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关联人,发生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事项时应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51] 定期报告审核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后,董事会秘书需在两个工作日内组织报交易所审核后披露[54] 信息更正补充 - 公司披露文稿登载后,发现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55] 指定披露媒体 - 公司指定具有刊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资格的报刊为指定刊载报纸,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为指定信息披露网站[60] 公司章程刊载 - 公司章程等文件除刊载于指定报纸外,还应刊载于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60] 信息刊载时间 - 公司所披露信息刊载于公司网站时间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网站[60] 公共媒体宣传 - 公司在公共媒体宣传与信息披露有关内容不得早于公司信息披露[60] 信息保密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知情人对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和内幕交易[63] 信息提前披露情形 - 信息难以保密、已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信息[63] 监管文件处理 -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资本运营部收到监管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全体董事和高管[64] 监管质询回复 - 董事会秘书接到证券监管部门质询或查询后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及时回复[64] 违规处分赔偿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66] 子公司问题处理 - 各部门及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对责任人处罚[67] 制度自查 - 董事会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报披露[67] 违规检查处分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67] 违法处罚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67] 责任追究报告 - 公司对违规人员责任追究情况向监管机构报告[67] 制度执行 - 制度与法规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69] 制度解释修订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