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炼石(00069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炼石航空炼石航空(SZ:000697)2025-12-05 10:17

制度修订 - 公司制度于2025年12月5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1] 股价影响因素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可能影响股价[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可能影响股价[6] 债券价格影响因素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可能影响债券价格[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可能影响债券价格[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可能影响债券价格[7] 信息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12]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 - 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变化或披露前股票异常波动,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 - 首次披露重组事项至披露重组报告书期间有重大调整、终止重组或首次披露未含重要要素,应补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 - 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及收购人等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发起方,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本人应在知悉内幕信息的两个交易日内填写档案并提交[15] - 第(二)至(四)项主体应在知悉内幕信息当日报告,完整档案送达不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5]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监管机构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8] 档案保存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保存十年以上[18] 自查与处理要求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等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20]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核实追责,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处理结果并报送监管机构[20] 责任承担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违规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法活动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行为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