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炼石(000697) - 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及防范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炼石航空炼石航空(SZ:000697)2025-12-05 10:17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12月5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1] 关联方资金往来 - 关联方资金往来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4] 资金占用防范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有多种禁止方式[5] - 董事长是防范关联方占用资金工作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是直接主管责任人[6] 检查与披露 - 财务管理部应定期检查并上报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情况汇总表[8] - 董事会应在披露半年报、年报时披露独立董事和注册会计师对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意见和说明[9] 违规处理 - 公司发生关联方侵占情形,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必要时提起法律诉讼[8] - 董高人员处理关联方资金往来违规致损应担责,董事会将处分[13] - 控股子公司违规致损,公司将对责任人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13] 资金清偿 - 公司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10] - 严格控制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资金,有多项规定[10]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有权报告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9]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15]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1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1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施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