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凯股份(603829) - 洛凯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洛凯股份洛凯股份(SH:603829)2025-12-05 09: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董,不得再被提名[7]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任独董[8] - 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任独董[8]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受处罚不得任候选人[11]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任候选人[11] - 会计专业独董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岗位全职经验[13]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董候选人[15] - 独董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6] 补选与解除 - 独董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18] - 独董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23] 职权与工作要求 - 独董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 - 特定事项经独董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独董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资料保存与披露 - 独董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10年[24] - 独董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8]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10年[2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