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凯股份(603829) - 洛凯股份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 行为,根据《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普通股(含表 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第五条 股东会对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 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 第六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将其 拥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某一位或某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将其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