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控股(600167) - 9、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5] - 任职需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并取得资格证书[5] 董事会秘书解聘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7] 职责代行与聘任期限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9] 职责范围 - 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多方面事务[11][13][14] 人员协助 - 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6] 培训要求 - 候选人培训时间不少于36个课时[19] - 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19] - 被通报批评或考核不合格应参加后续培训[19] 考核相关 - 上交所实施年度和离任考核[21] - 年度考核期为每年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21] - 离任考核期为任职之日至离任之日[21] 履职报告 - 应在每年5月15日或离任前提交[21] - 未按时提交公司相关部门应督促[21] - 报告应如实反映个人履职情况[21] 考核结果 - 上交所根据报告和监管决定结果[21] - 通知公司董事会及秘书并抄送有关部门[21]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执行[23]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施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