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 - 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金额由不超过3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7,500.00万元[10][23][52][53] - 本次募集资金拟补充流动资金3,000.00万元,占比未超30%[25] 股权结构 - 截至2025年9月30日,饶德生实际支配表决权股份占总股本49.93%[29] - 截至2025年9月30日,陈云峰合计持有公司5.35%股份[27] - 截至2025年9月30日,邦德投资持有公司13.78%股份[28]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五股东饶德生、邦德投资、陈云峰、奇德控股、陈栖养持股比例分别为32.18%、13.78%、4.38%、3.97%、3.03%[31] 发行情况 - 本次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14]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剔除库存股后股本总额的30%,且不超过25,039,170股[24]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20] - 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21] - 发行尚待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11][62] 项目情况 - 年产碳纤维制品扩建项目年产量为4.5万套[25] - 募集资金用于泰国复合材料及制品生产线建设等项目[52][53] 财务数据 - 2025年1 - 9月,公司与昱佳科技关联交易(电费)金额为76.72万元[37][38] - 公司新增超过500万元融资合同,包括民生银行4000万元授信、兴业银行1500万元借款、广发银行1000万元借款[41]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84.09万元,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为1,653.03万元[43][44] - 补充事项期间,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技改资金项目计划资金116.27万元[47] 违规处罚 - 2023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奇德新材加工贸易手册加工出口原产地申报不实,涉及数量39000千克,总价44.0034万元[56] - 2025年10月17日,外海海关对奇德新材处以1500元罚款[56] 其他事项 - 2025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调整募集资金金额[10] - 2025年8月18日出具《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5] - 2025年9月29日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一)》[5] - 2025年12月2日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二)》[5] - 补充事项期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7] - 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出具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仍在有效期内[11] - 截至《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16] - 2025年9月10日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3,140股,总股本减至84,146,860股,注册资本减至84,146,860元[31] - 截至出具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份股东无新增对发行有实质影响的重大诉讼等事项[60] - 截至出具日,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无新增重大诉讼等事项或行政处罚案件[61]
奇德新材(300995)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