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秦科技(68828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华秦科技华秦科技(SH:688281)2025-12-05 09:16

选聘流程 - 选聘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6]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1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选聘议案[9] 评价标准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3] - 应细化评价标准,对评价意见记录保存[12]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国企需报送说明[14] - 聘任期内可根据多种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4]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6] 改聘与更换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有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17]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23]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1] - 每年按要求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报告[21]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等情形保持高度谨慎[22]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25] 违规处理 - 经股东会决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违约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25] - 情节严重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25] - 承担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有违规行为,公司不再选聘并扣减审计费用[25]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