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东峰(601515) - 衢州东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及修改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衢州东峰衢州东峰(SH:601515)2025-12-05 09:16

公司治理制度修改 - 2025年12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1] - 拟修改23项治理制度,6项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6] 公司设立与上市 - 2010年11月25日注册登记,由八名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整体变更设立[9] - 2012年1月10日经核准首次公开发行5600万股,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0] 股份相关 - 股份总数为1,842,917,069股,每股面值1元[12] - 全体发起人以净资产出资折为50,000.00万股,其余计入资本公积[11] 股东与股权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3] - 董事、高管等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16] 股东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特定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27][28]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0] 董事会 - 由五至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56][110]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实际人数的三分之一[56][117] 监事会 - 原由3名监事组成,取消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4][79]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83]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4] 审计与财务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等[82]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会决定[88]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93] - 清算结束后需制作报告并申请注销登记[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