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与章程修订 - 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内容[2] -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2] -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10] 公司治理规则 -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或变更需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表决通过[3]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股份限售与转让 - 核心技术人员担任期间,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不得超上市时所持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5] - 公司股票上市12个月内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5]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且满足条件可豁免部分规定,需在年报和半年报汇总披露[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5]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需提供反担保[5] - 因交易使被担保方成关联人,应就存续关联担保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5] 股东投票权与交易披露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公司不得随意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6]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应及时披露[7]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应及时披露[7]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预计产生利润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及时披露[7]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除按要求提供报告外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8]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出资额达股东会审议标准,若全现金出资且按比例确定股权比例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8] 财务资助审议 - 财务资助单笔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制度制定与修订 - 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11] - 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11] -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和《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11] 授权事宜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10]
华秦科技(688281)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