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1月10日核准发行5600万股,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2]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842917069元[12] 股权结构 - 发起人将截至2010年10月31日的517657731.96元净资产,按1:0.9659比例折为50000.00万股,其余计入资本公积[18] - 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分别认购不同数量股份,占不同比例[19] 股份转让与收益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可请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26]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31] 控股股东规定 - 控股股东不得滥用控制权、占用资金、强令担保等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34] - 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需10个工作日内偿还,否则司法冻结[3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8] - 对外担保多项情况需股东会审议[39]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特定情形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39][40] 股东会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48]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49]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 - 重大资产交易和担保金额超30%需特别决议通过[58] 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以上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6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时,股东会选举多名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64] 董事任期与义务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二分之一[70]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70][71] 董事会组成与决策 - 董事会由五至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成员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75][89] - 董事会决策权限有资产占比和金额限制,关联交易等有提交决定标准[77][79] 董事会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8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81]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超6年,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93][95]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96] 公司高管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职位,有聘任和解聘规定[102][103][104][10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披露年报、半年报、季报,分配利润时提取法定公积金[107]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0] 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114][117]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合并、分立等需通知债权人[124][125] - 清算组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公司财产按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131] 章程相关 - 章程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也需股东会通过,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7][138]
衢州东峰(601515) - 衢州东峰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