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00209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江苏国泰江苏国泰(SZ:002091)2025-12-05 08:46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地位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 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组成人数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4 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设董事长 1 名。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 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 以指定有关人员协助保管董事会印章,并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五)制订公司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