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00209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