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00209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 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 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 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 的其他工作人员。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应。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 计准则》和《中华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