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00209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江苏国泰江苏国泰(SZ:002091)2025-12-05 08:4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6]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3] - 董事、高管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不超持有总数25%[13] 股份锁定与计算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9]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 董事、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8]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8] 违规处理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4]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违反制度,公司及时报告相关机构[13]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严重违法违规,公司交由监管部门处罚[13] 减持规定 - 董事、高管计划减持,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计划,每次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1] - 减持区间内公司有重大事项,应同步披露进展及关联性[11] - 减持实施完毕或时间届满,2个交易日报备并披露完成公告[11] 信息披露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1][12]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