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601788)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08:3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会议规定 - 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职责权限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多项职责[7] - 就提名或任免董事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7] - 按港交所要求检讨董事会架构等职责[8]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15年[16] 其他规则 - 成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3]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