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常柴A(00057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
苏常柴苏常柴(SZ:000570)2025-12-04 12:32

独立董事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制度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 制度自2025年12月22日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特定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9][10] 独立董事职权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等[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20]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0] 公司治理会议规定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17] 公司事项审议流程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独立董事相关委员会职责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等薪酬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7][1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18]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3] - 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23] - 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3]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3] 股东定义与制度管理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5]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的股东[2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修订和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