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300806) -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斯迪克斯迪克(SZ:300806)2025-12-04 12:15

股份与股本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5,330.050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0]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章程修订 - 全文“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2] - 全文删除“监事”“监事会”及相关连接词或标点[2] - 全文“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别修订为“经理”“副经理”[2] 股东与股东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对违规董高提起诉讼[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3][14]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2]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2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8][29]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8] 审计与财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38] 其他 -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34]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股东代表与职工代表比例为2:1[3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可续聘[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