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四方(603395)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红四方红四方(SH:603395)2025-12-04 11:02

内部审计体制与责任 - 公司建立党委、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的内部审计领导体制,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5] - 审计部是归口管理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党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8] 子公司审计安排 - 未设内审机构子公司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可委托审计部或聘请中介机构审计[9]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提交内审工作报告[15] 审计范围与权限 - 审计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18] - 审计部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资料,参加公司有关会议[15] 审计制止与封存权 - 审计部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可报告并制止,封存相关资料[16] 审计保障与激励 - 公司保障审计部经费,表彰奖励成绩显著的内审人员[12] 人员培训支持 - 公司支持内审机构继续教育,鼓励人员参加执业资格考试[11] 审计独立性要求 - 审计部应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领导之下或合署办公[13] 重大检查安排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8] 审计项目流程 - 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业务审计时送达[23] 被审计单位反馈 - 被审计单位10个工作日内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提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23] 审计整改报告 - 被审计单位90日或要求时限内报送审计整改报告[24] 审计资料保存 - 因实施内部审计产生的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26] 审计计划管理 - 审计部编制年度审计计划,经党委会、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下达并备案[23]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拒绝或不配合审计等情形责令改正并处理相关人员[32] - 内审机构和人员未按规定实施审计等情形董事会处分、追究责任[33] 审计报告处理 - 审计部对已完成整改问题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30] 信息化平台建设 - 公司构建“业审一体”信息化平台,按信息化要求执行审计事项[25] 子公司制度制定 - 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子公司可制定实施办法并报公司审计部备案[36] 制度解释与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