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须股东会审议通过[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任何担保须股东会审议通过[7]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7] -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成交金额高于30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交易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临时股东会召集 - 有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六种情形之一,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5]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4]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5][16]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0] 股东会变更与投票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 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8] - 股东买入超《证券法》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8]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0] 董事选举 - 累积投票制下每位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40] - 按得票当选董事,得票应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41] - 经三轮选举未达应选人数,原任董事不能离职,15天内重推候选人[41]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42] 其他事项 - 不属于股权登记日在册或未办报到登记手续的股东无权参加现场会议[29] - 中途入场需经会议主持人许可[29]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推举主持人[31][32] - 会议主持人应通报到会股东及代表股份情况,宣读提案并安排审议[32] - 审议提案时仅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发言权,发言应先介绍身份等[33][50] - 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向股东会说明相关事项及影响[35]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8]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50]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50]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可责成总经理或审计委员会实施[52] - 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向下一次股东会报告[52] - 审计委员会组织实施事项由审计委员会向下一次股东会报告,必要时可先向董事会通报[52] - 董事长对除审计委员会组织实施外的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52]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深交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并要求董事会解释公告[54]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合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深交所可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54]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不履行职责,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深交所可采取措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54] - 公司在证监会认可的报刊和网站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56]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不足”“低于”“多于”不含本数[56]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56]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6]
九鼎新材(0022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