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达(603687)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大胜达大胜达(SH:603687)2025-12-03 13:17

定期报告 - 公司应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6]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披露[6] - 年度报告财务需审计,中期特定情形审计,季度一般不审计[6] - 年度和中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8][10]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财务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1] 临时报告 - 临时报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等[13] - 重大事件发生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14] - 重大事件含大额赔偿等情况[1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查封超30%需披露[19] - 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0] - 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需披露[20] - 部分董高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披露[19]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裁等编制,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董秘披露[23] - 临时报告由证券事务部草拟,董秘审核,重大事项审批后披露[24] - 重大事件发生相关人员报告,董秘组织披露[26] 信息管理 - 公司信息公告由董秘负责发布[32] - 董秘接到监管质询报告董事长并回复[33]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第一责任人,董秘主要责任人[29] - 董事会每季度检查信息披露工作[32] - 5%以上股东告知公司股权变动等事项[34][35]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10年[40] - 董事长、总裁为信息保密第一责任人[38] - 信息发布经证券事务部制作、董秘审核审定[40]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39] - 重大信息难保密应立即披露[39]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42] - 5%以上股东信息披露参照本办法[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