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00056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海德股份海德股份(SZ:000567)2025-12-03 12:32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2]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报深交所审核[40] 业绩预告豁免 - 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变动50%以上,但上一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业绩预告[12] - 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13] 临时报告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股份被质押冻结,公司应披露临时报告[20] - 公司董监高人员变动或1/3以上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变动,应披露临时报告[20] -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影响证券价格,应立即报送并披露临时报告[19]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连带责任,董事会秘书负直接责任[31] - 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相关会议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32] - 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完成信息披露等工作[32] 信息差错处理 - 发现信息差错24小时内口头、48小时内书面报告[41] - 审计委员会5个工作日内完成差错核查并提更正意见[41] - 董事会审议通过差错更正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公告[41] 信息披露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6] - 涉及重大未公开信息应严格保密,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立即披露并补救[49][50]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等,还应载于巨潮资讯网[43] - 公司按深交所规定披露接待调研等情况,调研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54]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