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与股份 -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元[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54592155元[4] - 1992年定向募集总股份为13500万股,发起人股10400万股,其他法人股400万股,内部职工股2700万股[10] - 1993年调整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6000万股,发起人3467万股,其他法人股133万股,内部职工股900万股,社会公众股1500万股[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954592155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4]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三种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9]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38][40][4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通知[40] 交易与担保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3] - 公司提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情形之一,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须董事会批准;占50%以上,须股东会批准[7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总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7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5]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6]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分配[106]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8]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4][10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15]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告报刊,指定巨潮资讯网为登载公告网站[12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1]
海德股份(000567) - 公司章程(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