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00056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海德股份海德股份(SZ:000567)2025-12-03 12:32

提名委员会细则 - 工作细则于2025年12月3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 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5] - 负责拟定选任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建议[7] - 不定期开会,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2] 提名委员会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14] 生效情况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