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哲(300201)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委托理财原则与资金 - 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用闲置资金[4] 审议规则 - 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披露[7] - 金额占比50%以上且超5000万等情况经董事会后还需股东会审议[8]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管理实施,包括资金筹措等工作[11] - 审计部负责审查业务及督促账务核实[15] 监督检查 - 独立董事可检查委托理财,必要时聘外部审计[15] - 审计委员会可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审核事项[15] 其他规定 - 子公司理财需事前提供预算,获财务部同意后实施并报告[5] - 以公司名义设账户,不得用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7]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