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哲(30020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须提前三日通知,紧急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豁免[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5]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7] - 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资料和筹备会议[5] - 考评经述职、评价、提报酬等程序[11] - 董事和高管薪酬计划分别报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批准[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