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东望时代东望时代(SH:600052)2025-12-03 11:47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五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 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职务,并由委员会根据本细则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成员 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