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东望时代东望时代(SH:600052)2025-12-03 11:47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组成,规范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职务,并由委员会根据本细则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 第二章 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