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东望时代东望时代(SH:600052)2025-12-03 11:47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负责管理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 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制订本制度。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则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者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年曾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