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东望时代东望时代(SH:600052)2025-12-03 11:47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时,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