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600052)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东望时代东望时代(SH:600052)2025-12-03 11:47

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2] - 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应向董事会秘书等报告[21] - 是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6]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部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十以上需报告[8] - 部分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报告[8] - 部分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报告[8] - 部分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百分之十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报告[8] - 部分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百分之十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报告[8] - 部分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百分之十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报告[8]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三十万元以上需报告[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三百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零点五以上需报告[11] 其他报告情形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百分之三十需报告[13] - 诉讼涉案金额超一千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及时报告[14] - 预计年度、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扭亏为盈、同比升降超50%等情况需及时报告[16]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等孰低者为负值需及时报告[16] -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增持、减持股票应在变动当日收盘后告知公司[18] 信息处理流程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当日应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22]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应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3]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整理保管上报证监会和上交所的重大信息[24] 信息管理责任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6]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26] 信息披露限制 - 未经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履行法定批准程序,公司任何部门等不得对外披露重大信息[33] 保密义务 - 董事会秘书等工作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30] - 控股股东等知情人员在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对外泄漏相关信息[30] 违规处理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3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35] - 制度于2025年12月3日发布[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