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科技(603382) -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公司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发行4,531.29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125.1368万元人民币,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8125.1368万股[9][20] 股东信息 - 股东陆信才、陈建新等个人及恒申控股集团等机构认购股份及比例[17][19][20] 股份相关规则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六种情形除外,收购方式及决策程序不同[23][24]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9]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92]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授权董事会审批[95] 利润分配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同[129][130] - 调整股利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时提前15天通知[14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