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弘药业(002773)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康弘药业康弘药业(SZ:002773)2025-12-03 11:17

审计人员与报告 - 公司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不少于三人[5]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审计检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1]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20] 计划与报告提交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工作报告[15]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职责分工 -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制度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4] -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接受监督指导[6] - 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等职责[8]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内外部相关制度、财务等检查评估[10] 评价报告流程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告及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4]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27]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上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7] 奖惩措施 - 对遵守法规、效益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29] - 对违反制度的被审计部门、子公司和个人给予处分等处理[29] - 审计工作人员违反制度,根据情节处分,造成损失赔偿,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29] 制度相关 - 公司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1]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章程规定执行[31] - 制度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有效规定为准并修订[31] - 公司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