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邦股份(603316) - 诚邦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公司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5,082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26,426.40万元,已发行股份26426.40万股[8][22] - 2012年12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总数增至15,246万股[18] 股权结构 - 方利强将7396598股转让给其他股东[20] - 方利强持股70373402股,比例46.1585%;李敏持股27830000股,比例18.2540%[21] 股份限制与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3] - 董高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10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11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六个月结束后二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7]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7]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150][151]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60日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15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