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2025-12-03 10:32

长期激励基金实施信息 - 从2025年度开始实施[6] 参与对象 -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管及核心人员[16] 计提规则 - 满足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条件[20] - 当En≤En - 1时,提取上限不超当年净利润1%;当En>En - 1时,不超3%[22] - 以一年为周期计提,超比例上限差额次年扣减[23] 使用与分配 - 用于认购股权激励等[25] - 分配遵循激励与约束对等原则[26] 调整机制 - 董事会拟定调整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