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一文化(002721) -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金一文化金一文化(SZ:002721)2025-12-03 10:17

上市与股本 - 2014年1月6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4181.2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含新股2525万股和股东发售股份1656.25万股[5] - 2014年1月27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5937.8615万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659378615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东与股份转让 - 公司发起人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5800万股,占比40.85%[13] - 公司发起人双良集团有限公司认购224.72万股,占比1.58%[13] - 公司发起人东莞市美钻廊珠宝有限公司认购337.08万股,占比2.37%[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份收购与财务资助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需提交资料并书面说明目的[2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若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等提起诉讼[32] 担保与重大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1]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1]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54][5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10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11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12] - 董事会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全体董事,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11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5]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现金分红为优先方式[159]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1]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73][17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