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中华A(000017) - 公司章程
深中华深中华(SZ:000017)2025-12-03 10: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1年12月28日首次发行32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992年3月31日在深交所上市;同日发行2900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并上市[11] - 公司注册资本为689,184,933元[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89,184,933股,含440,821,951股人民币普通股和248,362,982股境内上市外资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公司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的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比例有规定[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26] 股东权益与权力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0] - 股东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32][33]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40][4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6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有相关提议和通知规定[80][8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公司满足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有相关比例要求[107][108]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1] 人员任职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0]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9] - 副总裁任免由总裁提名,董事会决定[9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7] - 公司合并、减少注册资本等有通知债权人及公告规定[124][126] - 公司因多种原因解散,有相关清算和公示规定[129][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