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 - 公司于1991年12月28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80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2900万股,内资股2750万股(不含内部职工股530万股)[2] - 1992年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204,885,900股,向发起人发行143,085,900股,占比69.84%[4] - 公司股份总数为689,184,933股,内资股股东持有440,821,951股,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248,362,982股[4]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份额获股利和其他利益分配,可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等[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高监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9] 组织架构与会议 -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44]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1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况需股东大会审议[1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4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8]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50] - 公司一般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半年度分配[50] 其他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5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5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续聘提前60天通知[54]
深中华A(000017) -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