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恒银科技恒银科技(SH:603106)2025-12-03 09: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人为会计专业人士[4]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届满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财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督导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9] - 督导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1] - 关注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情况,督促改正问题[13]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1]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26] 其他 - 公司根据审计监察部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资料出具内控评价报告[12] - 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13]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