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60100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晋亿实业晋亿实业(SH:601002)2025-12-03 09:01

报告情形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报告[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报告[9]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必要时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重大信息相关文件[17] - 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收到报告后分析判断并向董事长报告[17] 责任与制度 - 报告义务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将追究责任[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