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601002)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晋亿实业晋亿实业(SH:601002)2025-12-03 09:01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持股50%以下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通过协议等能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2] 重大会议管理 - 控股子公司召开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须在会前10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和总经理办公室[7] 担保管理 - 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需公司担保要提前报材料,经审议通过且子公司应提供反担保[12]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相互或对外提供担保[13] 财务报告管理 - 控股子公司应于每月结束后5日内向公司财务部报送当月月报,每季度结束10日内向公司报送季报[16] - 控股子公司在建工程和对外投资项目按规定报告实施进度和达产达效情况,结束后10日内书面报告公司财务部[16] 审计管理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8] - 内部审计内容包括经济效益审计等多种审计[18] - 控股子公司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做好准备并配合[18] - 经董事会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决定,子公司履行程序后须执行[18] 资料报送管理 - 控股子公司应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报送内控文件资料[20] - 子公司变更执照等后应及时报送修改后资料[20] - 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应报送备案[20] - 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协议应报送备案[21] 信息披露管理 - 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由证券部统一管理,董秘安排[23] - 子公司信息报告人应及时向董秘或证券部报告重要信息[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