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300125)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聆达股份聆达股份(SZ:300125)2025-12-02 13:58

委托理财审议规则 - 委托理财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7] - 委托理财金额超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委托理财,单次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30%以上,须股东会审议[7] - 未来12个月内委托理财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未来12个月内委托理财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委托理财其他规定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7] -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需报公司审批[2] - 委托理财应选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5] 委托理财报告要求 - 财务部每月结束后10日内向财务总监报告本月委托理财情况[12] - 每季度结束后15日,财务部编制委托理财报告提交董事长等相关部门[12] 委托理财监督管理 - 审计部对投资理财合规合法性审计并及时上报问题[14] - 独立董事可提议聘任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16] - 审计委员会检查委托理财,违规可提议停投[17] 委托理财信息披露 - 证券部分析理财信息并按规定披露[15] - 委托理财方案审议后向深交所报备信息[18] - 披露委托理财至少含目的、金额等内容[18]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多方面内容[18] - 理财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进展及应对措施[19] 委托理财责任追究 - 发生协议外损失成立问责小组追究责任[15] - 违反规定责任人将受相应处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