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30012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及程序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 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 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 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 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 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