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3001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制度和程 序,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依照董事会决议,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及本细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 少有 1 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 会成员。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 经验,并至少符合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