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情况 - 2010 年 9 月 9 日核准首次发行 1500 万股,10 月 13 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 2.65499995 亿元[5] - 设立时向全体发起人发行 33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15] - 大连力科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认购 1781.6436 万股,持股 53.9892%[16] - 2009 年 9 月 21 日增加股本 1100 万股,股本增至 4400 万股[17] - 2010 年 9 月 28 日发行 1500 万股 A 股,股份总数增至 5900 万股[17] - 2011 年 5 月 10 日 10 送 5 红股和 10 转增 5 股后,总股本增至 1.18 亿股[17] - 2018 年 5 月 10 日 10 转增 5 股后,总股本增至 1.77 亿股[18] - 2019 年 2 月 26 日 10 转增 5.092502 股后,总股本增至 2.65499995 亿股[18] -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321.51 万股不参与 2019 年权益分派[18] 股份限制与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 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 25%,上市 1 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等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收益归公司[25] -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公司 15 日内书面答复[30] - 股东可对违法决议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30] -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 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对违规董高诉讼[3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持有总数不超已发行股份 10%,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 1 年内不得转让[25]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内举行[4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 2/3 等情形下,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 10 日内反馈,同意则 5 日内发通知[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8][50]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提案[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 2 日内发补充通知[53] - 年度股东会召开 20 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 15 日前公告通知股东[60][54]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规定[5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 7 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提前 2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5]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 10 年[6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 2/3 以上通过[63]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3]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4] - 关联交易事项由非关联股东表决,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特别决议需 2/3 以上通过[65]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80]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77] - 董事辞职 2 个交易日内披露,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继续履职[77] - 董事辞任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至少两年内有效[76][77][78] - 股东会无正当理由解任董事,董事可要求赔偿[78]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部分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会议决议[80][81][82]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特定控股子公司除外[82] - 公司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及时披露[8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达 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规定值,需经董事会审议[8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达到规定金额,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4] - 董事会批准公司对外信贷单次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20%,累计不超 70%;资产抵押单次不超 20%,累计不超 70%[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 10 日书面通知[86] -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 10 日内召集主持[86]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 2 日通知,特殊紧急情况可不提前通知[86]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及财务资助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87]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 3 人提交股东会[87]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 10 年[88] 利润分配与审计 - 会计年度结束 4 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 2 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7]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 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 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资产负债率高于 70%或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特定意见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9]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 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9]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 25%[109] - 无重大投资等情况,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任意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110]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111]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提交股东会,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111] - 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112]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 1 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续聘需提前 10 天通知[117][119]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 10%,需董事会决议,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10 日内通知债权人,30 日内在指定报刊或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 45 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4][125] - 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 50%前不得分配利润[126] - 持有 10%以上股东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8]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 10 日内公示,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128][129]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董事 15 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28] - 清算组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60 日内在指定报刊或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期限为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 45 日内)[131] 其他 - 公司通知送达日期规定[119]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载体[121][122] - 控股股东定义[136] - 章程修改相关规定[133][134] - 董事会可依章程制订细则且不得与章程抵触[136] - 不同语种或版本章程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中文版为准[136] - 章程解释及施行相关[136][137]
*ST聆达(300125)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