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300125) -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含控股50%以上子公司等[2][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30%、主要资产处置超30%属内幕信息[5]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及股份质押冻结属内幕信息[5] 管理职责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保密负责人[2] - 董秘及证券部负责保密监控与信息披露[2] 登记备案 - 证券部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3年[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由董事会负责,董秘组织[7] - 知情人档案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0] - 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报送档案及备忘录备案[8][11] - 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1]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报送处理结果备案[16] - 董事违规视情节处理,员工违规董事会处分并2日报备[18] - 外部知情人违规可解约追责,公司备案披露处罚结果[19] 其他 - 5%以上股份股东不得滥用权利索要内幕信息[1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