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30012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聆达股份聆达股份(SZ:300125)2025-12-02 13:58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12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三)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四)熟悉并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 3 年未受 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五)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签署公司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 3 年没有 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一条 为规范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 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 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 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制度执 ...